文 | 晚情
杭州现实版“樊胜美”洛洛溺亡的新闻,牵动了亿万网友的心,最终家属获得了16万的赔偿。
消息一出,网友非常愤怒,问:
为什么要赔16万?跟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。
还有的网友说:现在是按闹分配吗?
也有网友说:这种和稀泥的方式非常不好,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有样学样,破坏社会风气。
我理解网友的愤怒。
记得十几年前,我在公司上班的时候,我们公司也遇到了一起类似的事故,就是一位员工在外面出车祸去世,但并不是上下班途中,按说和公司无关。
公司得知消息后,也第一时间去慰问了家属。
起初,家属并没有找公司的麻烦,而是找肇事司机,但那位司机家里特别穷,哪怕把所有东西都卖了赔给他们,也赔不了几万块。
于是,他们就盯上了公司这块肥肉,一群人拉着横幅,气势汹汹地跑过来,开口就要200万,不给就砸了公司,还把公司的门都给砸碎了。
很多领导立刻开会商量这件事如何处理。
一方认为,这事和公司无关,公司绝对不能出这个钱,否则以后大家有样学样,公司怎么办?
另一方认为,还是赶紧给点钱把事情解决了,不然社会影响很不好,而且照这个架势看,他们拿不到钱,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。
我当时特别赞同不给钱的一方,虽然那些人头上戴着白布,但脸上毫无悲伤之感,眼睛里只看得到贪婪。
对于这种穷凶极恶的人,就应该一分钱都不给他们,就算有钱,捐山区的小孩不香吗?给敬老院的老人不香吗?
但是最后,公司还是和对方谈判下来,给了30万。
听到这个结果时,我心里就像吞了一只苍蝇一样,这不是助纣为虐吗?这不是向他们妥协吗?
我比自己出了30万还心疼,主要是我觉得这个钱给得不值,也没道理,甚至还觉得老板软弱。
怎么可以这样屈服呢,明明是对方无理取闹,为什么不能坚持真理呢!
但现在年纪大了之后,看问题的纬度不同了。
那时候,我才20几岁,心里有的是善恶,是非,对错,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。
但现在看问题,眼里就不只有对错了。
首先,作为公司运营者,看到有人上门来闹,必然会带来很多不好的影响。
比如影响员工正常上班,大家都跑来看热闹了,工作都扔在一边了。
比如会以讹传讹,别人不知道你这发生了什么事,还以为你招惹了黑社会呢?
这个世界又惯会以讹传讹,消息扩散下去,会对公司的社会形象很不利;
比如他们天天上门来闹,一大堆人的时间精力都要被他们牵扯住,甚至连正常工作都开展不了。
所以,作为企业运营者,大多都是选择息事宁人,花点钱把人给打发了,倒不是说他们怕,有什么好怕的呢?
论经济实力,秒杀他们18条街了,请律师可以给你请个豪华律师团;
论人心所向,大家都是明眼人,知道谁对谁错;
论社会地位,老板所拥有的社会资源,岂是这些人可以比的?
但是他们不能把宝贵的时间精力花在这些无赖身上,因为这些时间精力可以让他们在社会上创造更多的价值。
作为老板,唯一的使命就是创造更多的价值,实现更多的利润,让企业和员工发展得越来越好。
而那些敲诈勒索的人,大多都是没脸没皮没收入的人,所以他们的时间很空啊,他可以天天和你耗,耗到你失去耐心为止,不要低估无赖要钱时的决心。
两相一权衡,大多数人往往就会以最快的方式去解决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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